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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曲自立╱北市(NBA評論員)】
假如我真的把小牛隊改成獨行俠隊,相信有更多的讀者不能認同。
三十一年前,我正開始有系統的向台灣介紹NBA,適逢達拉斯要重組職業籃球隊、而且取名為Mavericks,當時我查字典,發覺有兩個名字較合頭緒,一是未烙蹄印的小牛,二是獨行俠。我「決定」稱為小牛隊,我的立論是第一,德州是著名的牧牛之州,而達拉斯又有美式足球「牛仔隊」,籃球隊稱之為「小牛隊」似無欠妥;第2、當時NBA一共有廿二支球隊,「小牛隊」的擴張成立大有「初生之犢不畏虎」的氣焰,「犢」就是小牛的意思,最晚成立的球隊不畏前面的老邁哥。當我的譯名一出,並沒有任何所謂「權勢巨子人士」提出否決定見,就連中國大陸也沿用此名,至今不誤翻譯
我並不認為我所翻譯的NBA隊名必然正確(如紐約尼克隊Knickerbockers應譯為「穿燈籠褲的紐約人」或「紐約人」),但我總感覺讀者都是講中文的華人,有時用音譯、乃至於用縮短音譯、有時用意譯、乃至於「會心譯」、反而更親切易記。
有新聞報道,今年NBA總冠軍的小牛隊的隊名被誤譯,應予更正為「獨行俠」,並對當初譯為「小牛隊」者提出質疑云云翻譯其實,筆者就是最早把Mavericks譯為小牛隊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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